山东阶梯电价如何计算

山东阶梯电价如何计算 山东省阶梯电价如何计费?

居民用户月用电量分为三级,电价分级增加。第一档:每户每月用电量210度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每月电量2100元;-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05元,即每度0.5969元;第三档:每户每月电量超过400度,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3元,即每度0.8469元。

山东省阶梯电价如何计费?

试行阶梯电价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缴纳电费,一般每两个月抄表一次。

阶梯电价电费总量控制,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1-4800度部分实行第二档电量涨价标准,为每度00度.5969元;超过4800度的部分实行第三档电量涨价标准,为每度00度.8469元。

非居民用户(主要是学校用电和农村自来水改造用电)实行居民电价,电价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

户籍人口5人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档电量310度-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涨价标准不变。户籍人数以户口本为主。

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过4800度的,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也就是说,超过4800度的部分,按照五分加价,不执行三分加价标准。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先收后退。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乘以现行电价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还。

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施居民阶梯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