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特派员有前途吗

审计署特派办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审计署特派办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审计署特派员办事处一般指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是国家审计署的派司机构,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编制的单位。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审计省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审计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单位驻地方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驻地方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
4、审计中央所属驻地方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审计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地方审计部门可以审计央企吗?

央企属于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范围,当地审计局没有权限,一般是由管辖当地的特派办去审计。
已明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中央企事业单位(不含临时一次性授权审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直接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不再另行办理授权审计手续。审计署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有关授权审计范围时,另行发文通知。
审计署年度计划统一安排的行业审计,涉及到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派出机构和由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中央企事业单位时,经署协调并办理授权审计通知书。
划定给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派出机构审计范围内的中央单位,地方审计机关要求进行一次性审计时,应向署提出授权审计的申请报告,经署协调并办理授权审计通知书。
审计署授权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的审计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直接审计并对审计署负责。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将审计署授权事项安排下级审计机关就地进行审计时,审计结论和决定,应由省级审计机关审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审计中央企事业单位的审计报告及其所作的审计结论和决定,须报审计署。审计结论和决定在发送被审计单位的同时,抄送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及署有关派出机构。
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的审计事项,地方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遇有政策界限不清、争议较大,需要对局级以上干部进行处理,应及时向审计署请示报告,由署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办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在开展审计工作时,涉及到署专业司或署派出机构审计范围内的中央单位的问题,需要进行延伸审计时,应向署提出一次性延伸审计报告,经署协调后办理授权审计通知书。署专业司或派出机构在审计工作中,涉及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审计范围内的单位的问题,需延伸审计时,由署下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地方审计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属于军工、保密(包括核工业、兵器工业、航空航天、公安、安全、国家物资储备系统、武警、军队系统)部门的中央企事业单位,一般不授权地方审计机关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