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程记录内容的先后顺序

口述过程有错病例可以修改吗?

口述过程有错病例可以修改吗?

经过确认确实口述有错,可以申请补充、纠错,重写一段病程记录并请病史叙述者签字确认。但是。已经书写完成的病历记录,严禁涂改,否则视为伪造病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病历签字规范?

住院病例医师签名有几种情况,一个是住院医师自己查房记录,就在病程记录下面一行签署自己姓名,如果是实习医师书写的病程记录,那么住院医师在前,实习医师在后同时签署姓名,中间用斜线隔开。
如果是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那就是上级医师在前,住院医师在后同时签署姓名,中间用斜线隔开。

出院带药病程记录怎样写?

写上药品,用量,服药时长。注意事项。

病情转归情况怎么写?

入院前3天均要有病程记录,手术后病例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视病情按上述要求记录。对于非危重病例其病情有特殊变化或者需要即时记录的事项均应随时记录,并注明几时几分。
病程记录始终要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真实、科学地反映病客的病情现状及其变化转归;另一条是准确地反映医师拟定及修改诊治方案的思维活动和科学依据,再现所有医务人员为救治病客所做的一切努力。

病历日期可以改吗?

原则上病历是不能修改的,因为在病历上都有经过本人或者家属确认病历记录的内容属实,并且签字的情况。
这种病历已经是生效的法律文件了,是不可以随便更改的,如果确实是因为语言不通等原因造成的,需要与医院协商,与医务科协商,提出主要的证据。

西医病历书写顺序?

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必须在48或72小时内完成,副主任或主任医师一周一次,经治医师前三天每天有记录(可以记录主治或主任查房),以后视病情决定,一般2-3天一次病程记录,慢性病5-7天记录一次,重症病人每天1次,危重症病人病程记录随时记录(根据病情变化)。

首次病历记录包括哪些内容?

首次病程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扩展资料
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