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怎么安排工作

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界定?

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界定?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条件、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无法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4050就业困难认定范围?

4050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且无经营、投资收入的城镇户籍无业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认定失业困难人员是什么意思?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市城镇常住人口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已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老年失业人员。指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居住6个月以上、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失业女性和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男性。

(2)残疾人。指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账户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共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无经营或投资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经县级以上依法统一征地后,完全丧失原有承包耕地或草地,且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农牧民。正在享受征地月补偿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人员不在此列。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进行失业登记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女35周岁,男45周岁。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且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生)。

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一、鉴定条件(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进行失业登记,具有劳动能力并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在当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充月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指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是指城镇家庭中没有就业、没有经营或投资收入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中有未实现正式就业的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四)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农村大龄失业人员。

指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后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工,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中,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是指女性16至40岁,男性16至50岁,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50%的农村家庭中的无业人员,没有人在二、三产业就业。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指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8)残疾人和失业者。

指持有残疾人《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联邦。

(9)扶贫与政策人口。

指享受信息系统管理下的脱贫政策的人口。